通用规范汉字表,通用汉字规范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研制的汉字使用规范。该表于2013年6月5日由国务院公布实施,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
主要特点
确定字量、字级:实现了字形与用字的标准化,规定了三个等级的字集,各级字集所收的字,字头都经过严格选取,并根据规则进行了字形整理,在字形上具有唯一标准的作用。
现代性:分级、收字从现代应用出发,充分考虑到现代语言文字生活的需要,所收的字主要从现代汉语语料库中选出,现代文本中的文言文引文和中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用字也纳入了字表。
通用性:规范整理的8105字都是现代社会需要的通用字。字表按通用程度分级:一级字表的通用性最高,二级次之,三级字表虽然取自专业领域,但与国计民生的信息传播息息相关,在计算机存储和阅读上也有通用性。
字表结构
《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
字表级别 | 收字数量 | 主要用途 |
---|---|---|
一级字表 | 3500个 | 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 |
二级字表 | 3000个 | 使用度仅次于一级字,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 |
三级字表 | 1605个 | 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
研制历程
字表正式立项研制始于2001年4月,历时8年有余,先后召开学术会、审议会、征求意见会等大型会议80余次,参与讨论的海内外专家学者3000多人次,前后修改90余稿。
遵循原则
注重与原有规范的衔接:维护汉字系统的基本稳定,坚持了汉字简化的基本方针,遵循国务院1986年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中所指出的“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
尊重传统、历史、现实、民意,遵循规律:尊重传统,注重汉字规范的稳定性;尊重历史,注重汉字规范的继承性;尊重现实,注重汉字规范的时代性;尊重民意,注重汉字规范的社会性和服务性;遵循规律,注重汉字规范的科学性。
实施意义
制定和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相关配套
《通用规范汉字表》使用手册:鉴于《通用规范汉字表》仅确定了规范字表的字种和字形,没有读音和释义,为促进该字表的具体实施和普及推广,国家语委规范词典编写组同人民出版社合作组织力量编成这本手册,正文按《通用规范汉字表》分为一级字表、二级字表和三级字表,每字后标注出读音、笔画数、所属部首等基本信息,并简明释义,概括说明其基本义或常用义,还对字表中收列的字际关系复杂容易用错的字予以特别提示,指出其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正文列有《笔画检字表》和《汉语拼音音序索引表》,正文后附有《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对照查阅。
《学生通用规范汉字字典》:这是中国第一部与《通用规范汉字表》配套的学生规范汉字字典,收录了《字表》一、二级字表所收的6500字,其中一级字表的3500字已经列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从教学角度做了许多贴心设计,收字量适中,照顾到基础教育阶段识字写字教学的常见问题、细致灵活地指导使用规范汉字,为孩子们打好汉语基础非常有意义。